其他相关程序问题:
(一)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流程:
1、核对当事人;2、宣布权利义务关系及法庭注意事项;3、宣布法庭调查开始;4、原告(或代理人)宣读起诉状;5、对方宣读答辩状或口头对是否离婚做明确的意思表示;6、法官询问并归结庭审焦点;7、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质证;8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质证;9、如果有法院调取的证据则由法院出示,双方质证;10、法庭调查结束;11、进行法庭辩论;12、法官调解;13、宣布休庭;14、双方看笔录,核对无误后签字。15、宣判(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)。
(二)普通程序需要的时间:
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(三)简易程序审理的特殊规定:
1、对简单的民事案件,原告可以口头起诉。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,请求解决纠纷。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,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。 2、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,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、证人。 3、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,并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、第一百二十四条、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。 4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
(四)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20条的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,应当公开进行。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在司法实践中,离婚案件一般是公开审理,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,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。法律之所以规定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”,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。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。因此,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法庭一般都会允许。
Copyright © 2024 深圳市侦探调查咨询机构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011号-2 XML地图 银川夜场招聘